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《關于加快推進全區第二輪修志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內蒙古自治區通信管理局于2013年3月組織成立《內蒙古自治區志·通信志》(1991—2010)(以下簡稱《通信志》)編纂委員會,并設置《通信志》編纂辦公室,聘請張樹旺為《通信志》執行主編,負責擬訂編寫大綱和總纂工作。2013年5月,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印發《通信志》編纂實施方案,各通信企業認真落實方案要求,相繼成立本企業《通信志》編纂工作委員會,并確定了人員和經費。
根據電信體制改革的發展脈絡,《通信志》初稿編寫工作分別由執行主編和各企業編寫人員承擔,執行主編負責1991—1998年《通信志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,各企業按照提綱負責本企業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。
《通信志》編纂工作啟動后,執行主編到各企業進行編寫志書工作指導和基本知識的培訓。2014年末,執行主編完成《通信志》1991—1998年資料的收集整理,并按照《通信志》提綱和志書規范整理電信、移動、鐵通公司提供的原始資料。2015年初,針對有的企業提供資料內容不平衡、不完整的問題,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做好〈通信志〉編纂工作的通知》。至2015年11月,相關通信企業補充了部分資料。2015年12月,執行主編完成《通信志》初稿。2016年初,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印發《關于征求〈內蒙古自治區志·通信志〉(征求意見稿)修改意見的通知》。至2016年8月,自治區通信管理局機關各處室、各通信企業相繼反饋了修改意見,補充了有關內容。與此同時,鑒于有的企業存在的機構設置、業務經營等主要內容缺項的問題,執行主編到所在企業檔案室查找資料,訪問事件知情人,完善了記述內容和事件發展鏈條。2016年10月,自治區通信管理局印發《關于對〈內蒙古自治區志·通信志〉進行初審的通知》。各通信公司組織本企業有關領導、專家技術人員及編纂人員,對志稿的政治觀點、大綱、體例結構、記述內容、史實數據、行文規范等進行全面審核。2016年11月,各通信公司將初審意見報送《通信志》編纂辦公室。2016年12月,根據初審意見修改完成《通信志》評審稿。2017年7月,將《通信志》評審稿印刷本報送自治區政府地方志辦公室。
2017年10月,自治區地方志辦公室組織評審委員會對《通信志》送審稿進行評審,認為志稿記錄史實比較全面系統、體裁運用得當、體例比較完備、資料比較豐富、行文比較規范;同時對篇目設置、記述名稱規范、大事記收錄標準、表格樣式數據規范、圖片說明要素等提出修改意見。2018年2月,在自治區地方志辦公室的指導下,完成《通信志》評審稿修改完善工作。2018年6月、經自治區地方志編委會審定,批準《內蒙古自治區志·通信志》出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