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期
質量是志書的生命和價值所系,是編寫志書的第一要求。從首輪修志到二輪修志的實踐來看,要保證志書的整體質量,達到精品志書的要求,需采取強有力的措施,在每個環節上都要嚴格把關。其中嚴把志稿審查關,堅持志稿三級審查制度,是做好修志工作、確保志書質量的重要步驟和關鍵舉措。
《地方志工作條例》第十二條規定:“以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冠名、列入規劃的地方志書經審查驗收方可公開出版?!敝袊胤街局笇〗M《關于地方志編纂工作規定》第十七條提出:各級地方志應嚴格執行審查驗收制度。志書不是一般性書籍,是嚴謹、樸實、科學的資料性文獻,是黨委領導、政府主持編修的“官書”,必須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和社會的承認。志書是否能夠經得起歷史的檢驗,是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,關鍵在于志書的質量。志書質量的總體要求是:觀點正確,體例嚴謹,內容全面,特色鮮明,記述準確,資料翔實,表達通順,文風端正,印制規范。
要達到志書質量要求,嚴格執行志稿初審、評審、驗收三級審查制度至關重要。這是地方志法規賦予我們的一項職責,是方志工作者履行依法修志的一個重要程序。地方志記述范圍涵蓋某一行政區域或某一行業領域的方方面面,是一般資料性著述所不能比擬的。囿于具體撰稿人員的知識層面、業務能力的差異,志書(初稿)質量自然參差不齊,構成了影響志書質量的隱患。因此,嚴格實施“三審”制度,是提高志書質量的措施保證。
在第二輪修志工作中,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《地方志工作條例》和《地方志書質量規定》,牢固樹立質量意識、精品意識,堅持“三審”制度,編纂出更多無愧于歷史、無愧于時代、無愧于人民的優秀志書,使志書能夠真正發揮傳承文明、咨政育人、服務社會的作用,真正為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強區建設作出積極貢獻。